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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简介:
学校团委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委员会是中共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委员会和共青团省直机关委员会领导下的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多年来,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实际出发,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中华富强,为振兴中国而立志成才,勤奋进取,勇于实践,为学校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校团委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更好地服务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为各类活动的开展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校团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校团委管理的礼堂、广播站等场所和校团委办公室适用本制度。
二、责任形式
校团委书记分管该项工作,各部门相应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管理目标
各部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范检查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
四、管理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
1.对管理的设施、财物要登记造册,爱护使用,并定期检查存在使用状况;
2.对配备的器材要严格管理,做到不丢、不缺、清洁完好、摆放妥当、合理使用;
3.严禁乱拉电线、乱设电源装置和违章操作设备,严禁在上述场所及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
4.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对管理的场所要加强门窗维护和防盗检查,对贵重设备,器材物品、档案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并落实活动场所的防范设施;
5.对有值班要求的部门要落实、完善《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经常检查并报告安全状况;
6.对各场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各项审批登记手续,并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和环境维护的责任;
7.凡违反上述规定及学校有关安全检查规章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五、监督检查
校团委书记和各部门责任领导要定期研究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并对学校负责;督促各部门认真自检自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不合要求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各部门要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和各部门责任领导汇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团组织成员:
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服务大局、服务学校、服务青年、服务社会。
团委书记: 梁英
团委副书记: 杨健智
组织委员: 刘永
宣传委员: 徐阳海 宣传部长:罗俊 副部长:赵婷
文艺委员:周才冬
广播站站长:保贵钟 张雪梅
国旗队队长:
机构管理:
 
 

联系方式
团委联系人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