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管理规定

    阅览室、资料室是学校的资料情报中心,是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要辅助机构。为了实现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教学和广大师生员工服务,请读者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阅览室、资料室只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学生进入阅览室、资料室一律交押本人学生证件 , 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读者可带笔记本、钢笔进入阅览室、资料室,但不得带书包和其它书籍等物品入内。

    3、为便于其他读者阅读,读者取阅杂志一次不得超过两本。报纸、杂志阅完后应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不得随意践踏桌椅,严禁乱画、撕毁报刊、杂志。不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书刊者,应按原价的三倍赔偿。

    5、请爱护室内清洁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在室内不得打闹、嬉笑和高声喧哗。请保持室内安静。

    7、报纸、文艺杂志一律不外借。教师须外借专业杂志、专业书籍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借 3 本,并在一周内归还。

 

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图书馆

200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