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1.从事国家和省规定的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能就业上岗的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
2.实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的职业院校的学生;
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4.学徒培训期满的学徒工;
5.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获得更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参加不同级别不同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
定公告的要求,以国家职业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实行逐级申报考核制度。
申报条件为:
初级工鉴定:申报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中级工鉴定:申报人员必须是已经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或是经过正规的中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以及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高级工鉴定:申报人员必须是已经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申请获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的,其申请条件为:
1.申请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8年以上;初
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7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
业工种年限在6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
5年以上。
2.申请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5年以上;初
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4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
业工种年限在12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
10年以上。
二、鉴定内容和方式
1.鉴定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
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
制试卷来进行考核鉴定。
2.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
技能要求考核鉴定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采用
百分制,两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90分以上为优。
三、报名和要求
1.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我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报名。
2.要求:
1、填写《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历证明:
a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b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在校生应由学校证明该考生是应届毕业生及学历、专业);
c黑白同底照片二寸三张(2张申报表及证书)、一寸一张(准考证);
d工作单位证明(应写明该考生在单位从事考生报考的项目工作年限有多少);
四、资格审查和证书办理
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资格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资格
复审合格的,由鉴定站发给准考证;
2、经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等级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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